2016年5月,住建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此后全国各地密集发文大力推广工程总承包,在经历了起步阶段,摸索阶段,我国工程总承包现已进入加速发展阶段。
2021年以来,已有山西、济南、上海、黑龙江、湖北、浙江等多地市发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
2021年多地市发文推行工程总承包
2021年以来,已有山西、济南、上海、黑龙江、湖北、浙江等地先后发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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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9日,浙江省住建厅和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实施意见》,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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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4日,湖北省住建厅、湖北省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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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9日,黑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函》,明确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已经纳入2021年全省住建领域重点目标任务。
官方原文链接:
http://zfcxjst.hlj.gov.cn/plus/view.aspx?aid=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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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4日,上海市住建委发布了《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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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7日,济南市住建局、济南市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工程总承包模式成为工程建设市场的主要承包方式,全市工程总承包市场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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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的指导意见(第107号)》,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相关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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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全面推行装配式建筑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要确保新建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中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建设比例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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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装配式建筑项目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对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以及应用BIM建造技术的项目应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对社会投资项目可以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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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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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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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宜采用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