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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各级各类市政、公路、桥梁、隧道、水利水电、工民建、土石方、装饰装修、环保、灯光照明、电力、矿山、冶炼等多项工程的施工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要点)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要点)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要点)

1、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要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满足可追溯性的原则。

2、施工技术管理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技术先进可行性与经济合理性相结合。

3、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在项目部、分部,技术主管部门按不同的职责范围展开。在项目部、分部内建立总工程师及主管工程师技术负责制,建立各级技术管理机构,健全岗位责任制。

4、项目部总工程师及业务部室技术负责人,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应紧密团结、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互通信息、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建立畅通信息渠道,形成统一有效的施工技术管理网络。

5、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归口部门是工程管理部;各级施工技术管理业务,由各级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分级负责。

6、项目部总工程师作为项目部主要领导之一,负责标段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贯彻技术责任制。

项目部总工程师是施工技术工作的直接领导者,负责处理分部上报的技术问题。

7、分部总工程师在分部经理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并接受项目部总工程师的业务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技术政策,遇重大技术问题应及时向项目项目部总工程师汇报,并负责处理作业队上报的技术问题。

8、各级总工程师要充分发扬民主,依靠集体智慧,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技术革新,认真听取合理化建议,对原材料的试验、工程测量、混凝土工艺、大型结构的安全、水中结构防洪、重要工程的操作工艺以及隐蔽工程的检查等要高度重视,发现问题有责任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可下达停工命令。

9、各级行政主管应积极支持技术管理工作,任何行政领导都不能随意更改已确定的施工技术方案和工艺。各级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要认真做好各自的技术管理工作,要有超前意识,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各自的施工任务。

11、项目部在接受施工任务后,由分部牵头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进行施工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作为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

12、项目部、分部应根据福平公司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年度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报经福平公司和监理单位审批后组织实施。经批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严格遵照执行,需变更时,应按原审批程序报审,未经报审批准,任何人、任何部门均无权更改。

13、根据施工安排,分部还应编制详细的单项工程施工工艺或作业指导书并报项目部审批。

项目部应尽量超前考虑编制工作,以免直接影响工程进度或造成工程事故。

在设计与编制过程中应及时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避免在审定时发生大的变动而影响工期。

14、技术交底

1)各级部门应组织对有关人员就工程项目的内容、技术标准、工程特点、设计意图、施工方案及要求、技术要点、施工顺序、工期、进度安排、安全质量、工艺、设备物资供应的安排、安全质量措施以及整个建设项目的管理体系等进行技术交底。

2)技术交底工作应分层次进行;向架子队(工班)的技术交底应分批、分阶段进行,贯彻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技术交底资料应形成文件,予以存档。

3)施工技术交底应以书面交底为主,包括结构图表和文字说明。交底资料必须详细、准确、直观。

15、临时工程

1)重要的临时工程在施工期间,原设计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施工中的问题,工区技术主管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2)重要的临时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原设计人员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办理完签证手续后方可交付使用。重要的大型临时设施需经项目项目部有关人员参加验收后方能使用。

3)临时工程维护保养由使用单位负责,使用单位在使用期间要加强对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检查,(按旬检、月检、季检分别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或处理。

16、施工测量

1)施工测量工作包括:工程开工前桩点、资料交接;施工复测;控制测量;工序各部施工放样;竣工测量。

2)对建设(勘测设计)单位交付的测量成果验收后,根据任务划分,由各分部负责各类测量标志的维护使用。

3)日常施工测量工作由分部负责,分部必须组织强有力的测量班子,保证施工放样准确无误,测量工作及精度应满足有关技术规范。

4)项目部牵头,由分部相关人员,成立联测小组进行施工复测,复测工作一般每年不少于二次,工程开工前应进行复测工作。

5)测量工作应认真执行交接桩、测量资料、工程交接记录签认制,测量复核及反复核制,测量记录规范化。

6)测量原始记录、资料、计算书、图表必须真实完整,不得涂改,并应妥善保管。

7)认真贯彻执行测量成果复核制度。外业测量资料,必须经过第二人复核计算。内业测量成果,必须二人独立计算、相互核对。未经第二人计算复核并确认无误的资料严禁使用。

8)未经项目部同意,分部不得随意调离测量人员离岗,以确保测量工作的延续。

17、本工程按有关规定建立中心试验室,同时在各分部设工地试验室。建立健全试验检测组织机构,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管理协调。试验室做好工程原材料、构件的试验、检验工作。需要委托外单位作试验时,要安排专人负责工程试验工作。

18、各级生产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工程承包合同组织施工。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任何个人无权随意变更设计。如需变更,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9、分部在施工过程中,如要求对设计进行变更,必须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报项目部审定并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20、变更设计批准后,应及时修改原设计文件,当批准后的设计取代原设计文件时,应及时对原设计文件加注“作废”字样并实行封存,以防误用。

21、竣工文件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竣工文件目录表、竣工图、竣工工程量、质检表、施工原始记录、施工日志、工程竣工价值、固定资产价值、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等。

分部应及时编制整理竣工文件,报项目部审定。竣工文件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

技术主管人员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十分重视积累有关资料,认真做好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做到工程竣工一个工点,即编制好该工点的竣工文件。工程正式验交前,汇编好全部竣工文件。

22、项目施工期间,要以努力提高综合经济效益,降低工程成本为目标,大力开展科技攻关活动及设计变更,努力降低工程成本。

23、各级技术主管是科技攻关的带头人,要带领广大科技人员广开思路,积极探索,开发新技术、新工法,体现新、快、好、省。

24、注重科研项目的申报、开发及总结。各级工程技术管理部门积极撰写技术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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